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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搜查收获不大,仍发现不少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如发现“远华”还专门安排了两人,一个负责管理送出去的轿车,一个负责管理送出去的手机。赖昌星送出的轿车有多少,谁也说不清,光备用的车钥匙就有一铁皮柜;送出的手机有多少,更是说不清。由此不难看出,“远华”贿赂干部之多,令人咋舌!
办案人员把涉嫌与远华集团走私犯罪有着重要关系的知情人,统统带回办案人员驻地进行审问;把公司一些来不及销毁的账目和电脑资料封存起来。层层突破
突击远华之后,办案人员已控制了开元、东方、外代、外运、商检、港监等单位的大量人员。这些人虽然看起来职务不高,多半是做具体工作的办事人员,恰恰就是这些人,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质,正是走私犯罪活动中某一个环节的知情者,甚至是经办人。办案人员清楚,在一些证据被销毁的情况下,涉案人员是突破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
远华集团的到案人员,虽说不是远华集团的高层决策人物,但仍包括了集团公司财务主管饶际云、赖昌星的妻子曾明娜的秘书陶咪、集团公司车队主管许民雄、远华公司办公室主任吴芳等人。起初,他们大多缄口不语。其中,态度最为强硬和难缠的要算吴芳,一个秀里秀气的小姑娘。她面对讯问不仅什么都不说,还追着傅副处长责问:“你们押我到什么时候?你们到底什么时候放我?”
后来,办案人员肚皮被她气“炸”了,只得跟她摊牌,正色道:“你放老实点!你的问题还没说清呢!我问你,前几天赖水强召集留守人员开会说了些什么?你为什么不交代?”
这一下,击中了她的要害,精神马上垮下来,哇哇地抱头嚎啕大哭,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老老实实交代了她奉命销毁证据的过程。
在办案人员强大的攻势下,大多数滞留对象的防线迅速崩溃。他们的供述,为办案人员提供了远华集团内部的一些重要信息。查腐败促查私
查私工作取得初步突破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迅速作出反应,抓住一些刚露头的线索,对腐败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艰苦而又细致的调查工作。令办案人员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厦门地区大规模的植物油、成品油走私,大都在假转口贸易方式掩护下进行。对于转口贸易,海关总署曾制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监管制度,要想逃过正常的管理渠道,进行大规模走私,几乎不可能。若有,答案只有一个:海关的监管人员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甚至受贿放私的行为。
办案人员果断地将东渡办事处船管科科长吴宇波、组长方宽荣、关员陈育强叫到了办案人员驻地,要求他们作出解释。
站在调查人员面前,吴宇波神色慌张、心乱如麻,说话吞吞吐吐、支支吾吾,颠三倒四,一双贼亮的眼睛骨碌碌地转,暗自盘算着脱身之计。一次,他突然趁办案人员不备,拔腿就往外跑。幸好,机智的办案人员在他进入驻地后,便将他脚上穿的皮鞋换成了拖鞋,拖鞋绊脚,一路磕磕碰碰,跑出驻地不远,“扑通”一跤摔倒在地,被追赶上来的看守人员死死抓住。此人仍不死心,故意虚张声势,高喊:“有人抢劫,有人抢劫……”
这一喊,惹来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将看守人员围了个水泄不通,不少人要动手去抓办案人员,差点闹出误会。
吴宇波的这一意外举动,引起所有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他被带回驻地后,为了防止再度出现意外,办案人员责令其把随身携带的物品全部掏出来,由办案人员代为保管。就在整理登记他随身物品的时候,一个黄色的小纸条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一把夺将过来,见上面写着:“感谢吴施主捐助本寺香火钱20万元”,下面的署名是“南普陀寺”。
抓住这个疑点,办案人员向吴宇波展开了凌厉的攻势。吴宇波顿时慌了神,吓得脸色陡变,脑门上直冒冷汗,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原来他听说中央将派人来调查赖昌星的走私问题,知道大祸临头,坐卧不宁,六神无主,惶惶不可终日,百般无奈,便跑到南普陀寺去烧香磕头,当场捐了20万元,以求得神灵保佑,躲过此难。
办案人员问及此钱来源时,起初他躲躲闪闪,想尽种种理由搪塞、辩解。办案人员有意将他晾在一边,转而加强对方宽荣、陈育强的调查力度,经过强大的政策攻心,他们两人如实供述出,他们在吴宇波的指使和金钱引诱下,利用职权之便,大开绿灯,长期放弃监管,为走私犯罪分子提供种种方便,赖昌星分别送给他们120多万元、70多万元的巨额贿赂金。
回过头来,办案人员找狡猾成性的吴宇波算账。面对铁证,吴宇波霎时大汗淋漓,彻底交代了自己一步步坠入深渊的过程。时间回到1996年春节。某天晚上,厦门东南亚大酒店人来客往,好不热闹。贵宾包厢里,24K镀金水晶吊灯下,一阵觥筹交错之后,吴宇波顺顺当当从赖昌星手中接过一个沉甸甸的红包,里面有5万元人民币。赖昌星拍了拍吴宇波的肩膀,憨憨一笑:“一点小意思,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
吴宇波走出酒店一看,不敢独吞,忙塞给同去的东渡办副主任刘心武3万元,剩下的2万元塞进自己的腰包。
1996年下半年,赖昌星的得力干将侯小虎找到方宽荣,说要做几笔油生意,但没有必需的保卸函,提出要船管科给予放行。吴宇波早将国法扔在脑后,不假思索,满口答应:一律放行!有了吴宇波这句话,方宽荣有了尚方宝剑,放开手脚大干。
调查证明,吴宇波索贿受贿多达800余万元。
办案人员抓住这一契机,对为走私犯罪分子提供非法商检证明、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销毁船务代理资料,以及为存储走私油品提供其他方便的厦门市商检局、港监局、外运公司、石油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突审,均取得重大突破。
腐败问题的有力揭露,回过头来又极大地支持和推动了查私工作的深入。植物油走私真相大白
短短几天时间,办案人员对几十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讯问,比对查阅了数以万计的单证票据和材料,截至1999年8月底,开元公司与远华集团勾结走私植物油的大案,终于露出端倪。
事情还得从1997年初说起。当时开元公司总经理陈光辉与副总经理蒋均生,根据市场行情商定进口植物油。他们以福建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名义,与香港一家公司签订了购买1万吨美国产毛豆油的合同。1997年3月11日又以福建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向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开出180天的远期信用证,总金额为606万多美元。1997年3月19日,装有10249吨毛豆油的“卢克多”轮从美国新奥尔良港出发,驶往我国的天津港。与此同时,陈光辉去北京办理进口这些油品的批文;蒋均生到天津租油罐。
由于陈光辉他们初次出道,人生地不熟,结果处处碰壁。看来,按照正常进口已无可能,而油已经在路上,无法退货。情急之下,陈光辉猛然想起赫赫有名的赖胖子———赖昌星。他早已耳闻赖胖子在厦门地区做“油”生意,“盘子”不小,只缘背靠大树,神通广大,谁也拿他没办法。
他悄悄背着他人,私下和一位副总经理,通过与赖昌星关系密切的人,好不容易找到了赖胖子。讲明事情原委,赖昌星轻轻一笑,满口应承,还拍着胸膛表示小事一桩,只要他一句话就能把事情摆平。不过,赖胖子不会白白送他人情,抓住机会,顺便提出一个令陈光辉“惊喜不已”的小小要求:“油,我可以帮你们开元公司开绿灯,你们开元公司必须答应我远华几个条件。”
陈光辉一听有门,忙问:“好说,好说,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
赖昌星从容地说:“问题很简单,利润要三七分成,我远华得七成,你开元拿三成。我们合作得好,双方皆大欢喜,来日方长,可以一直合作下去。”陈光辉咬咬牙满口应承下来。
1997年5月10日,“卢克多”轮抵达厦门。开元公司如愿以偿,在未报关的情况下,将船上的1万多吨毛豆油直接在海上过驳销售一空。
从此,开元与远华相互勾结,开始了大规模的走私植物油的犯罪活动。
查清开元外贸集团与远华集团勾结走私植物油案件的同时,办案人员经过对大量资料的对比,发现从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厦门地区共进口成品油和食用油380多船次,近700万吨总值逾人民币110亿元,偷逃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约60亿元。办案人员发现,作为博坦油库股东之一的厦门石油集团公司,1996年以来成品油进口量很大,已调任福建省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原该公司总经理陈燕新,有着重大嫌疑。有人反映,是他批准新大地公司的油品,可以先入罐后补手续放行。此外,有多家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也参与了走私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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