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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组初会石兆彬
厦门前线传来的捷报,汇集到北京中央纪委和监察部。8月27日下午,何勇部长、牟新生副署长、干以胜副部长再次开会研究。厦门走私案已成定局的消息,使参加会议的领导们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何勇部长果断指示牟、干两位部长赴厦门指挥。8月29日,牟、干一行抵达厦门。两位领导连续召开会议,基本确定,一在“9·8”厦门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后召开海关人员大会;二召开其他执法部门人员会议,宣布政策,动员投案自首。
9月1日,牟、干驱车前往福州,向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通报了厦门案件突破的情况。9月2日,干副部长提出要见一下曾在厦门任市委书记长达10年、1999年8月份才调任省委副书记的石兆彬,看看查出这么大问题了,他是怎么认识的。
下午,石兆彬被叫到了温泉宾馆。牟副署长、干副部长和省委书记陈明义一起和他进行谈话。
出乎在场者的意料,谈话的结果叫人大吃一惊。石兆彬居然“义正辞严”:“厦门走私不是群众性走私,属于海关管。海关不属于地方。我们是历来反对靠歪门邪道发展经济的。”
干副部长问他:“发生这样严重的走私犯罪行为,难道市委、市政府就没有一点责任了?你作为市委第一把手,没有一点责任?”
石兆彬面不改色,一口狡辩:“这要看下一步深查的情况。如果涉及到我们干部的腐败问题,我们要负责任。”他的意思明白不过,走私问题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省委书记陈明义听不下去了,说:“兆彬同志,厦门发生这么大的案件,我们省委都有责任!”这话的意思是说,你们市委怎么能说一点责任没有?
谈话就这样不了了之。石兆彬的态度,让办案部门领导着实大吃一惊。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居然政治责任感如此之差,确实令人难以置信。或许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其实对于自己的问题,石兆彬很清楚,他从一开始就采取了不正确的态度。
9月6日上午,中南海会议室。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召开会议。会议听取了办案部门领导关于厦门前线取得突破情况的汇报。会议一致认为:从初步查清的问题来看,厦门走私案是继湛江特大走私案后又一起规模更大的走私案;赖昌星在厦门的走私犯罪活动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规模大,计划严密;各种迹象表明,海关、商检、港监、外代、外运等口岸各部门可能存在严重的护私、放私甚至共同走私问题;厦门市乃至福建省的一些领导干部,可能对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甚至腐化堕落、推波助澜。因此,办案部门要以查清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为基础,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竭尽全力追捕潜逃的走私犯罪嫌疑人。
会议作出三项重要决策:第一,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由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查办,有关案件查办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向中央汇报;第二,成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金融工委等8个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使各单位间更好地配合和行使自己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各单位要从各地抽调精干办案人员入驻厦门,拉开架势,形成威慑,彻查此案;第三,要控制两头、卡死两头,防止人员外逃,防止资产流失。
9月8日,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监察部副部长干以胜、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卢仁法、中央金融工委副书记王成铭组成的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何勇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与此同时,决定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牟新生、干以胜坐镇厦门,直接指挥协调全案的查办工作。
后来,中央纪委常委吴定富同志也到达厦门,协调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这是后话。
1999年9月8日夜。牟、干到厦门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和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对下一步查案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从中央各有关部门和福建等省(市、区)执纪执法部门以及厦门市有关部门抽调的业务骨干,源源不断地云集厦门。
9月16日,何部长亲临厦门,召开案件分析会。9月17日,牟、干前往厦门海关,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宣布政策,动员有问题的人投案自首。
至年底,办案人员已由1999年8月份的10多人激增到600余人,加上从当地武警部队抽调来的300余名武警战士,办案队伍已达900余人。至2000年春节前,更增至1100余人。成品油走私初露端倪
继植物油案件的突破之后,收获最大的当数成品油案件全面告破。
早在办案人员在北京丰台制定行动方案的时候,反走私高手们除了把调查植物油走私情况确定为突破口外,对举报信中下列内容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赖昌星每月从厦门口岸走私成品油数量少说也有25万吨,采取的方式一是外轮到港后直接由锚地驳入等待的内陆油轮,外轮一走,一了百了。所有资料概不输入电脑,没有记录,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闯关;另一种方式是以省石油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名义,在博坦仓储公司租用6万立方米油缸,油一入罐即变成内贸油了。几年下来,赖胖子总共进口了450万吨成品油(包括柴、汽、重油),价值超过百亿元。
办案人员在集中查找植物油走私证据的同时,也时刻注意搜集成品油走私方面的线索。事遂人愿,突击远华、开元时,成品油走私的线索跟着暴露出来。办案人员把从厦门海关和厦门外代公司、外运公司得来的数据进行对比,结果令人大吃一惊: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底,厦门关口岸未报进口成品油居然有147船次,数量高达400多万吨。按市场价格计算,价值高达100多亿元!
但是,确凿的证据在哪里?
查私组成品油小组的18名办案人员,开始了长达两个多月的艰苦调查。大家认定,仍要从口岸部门入手,调取原始单证,从单证上找到突破口。于是,兵分几路,全面出击。
根据境外船舶出入境的管理规定,还有几个部门是境外船舶入境不可逾越的重要关口。首先是边防,其次是卫生检疫和植物检疫部门,再次是动植物检疫部门,最后是海监局,结果办案人员调查后大失所望,资料所存无几。办案人员只好再对前期突击的外代、外运、商检再进行一次大扫荡。结果仍令人失望。只有博坦油库靠泊油轮记录,拿来与海关的报关清单核对后,才发现有100多万吨油品来源不明……
办案人员分析,出现这种情况既有制度上的毛病,也有管理上的漏洞,同时隐约感觉到有只无形的“黑手“在暗中作梗!
办案人员迅速作出反应,对“走私链”的各环节又来了一次大扫荡。舱单、提单、预报表、船舶交接记录、船务工作记录、船务交接记录、预报表、函电、过驳记录、船员名单、危险品申报表、空舱证明、船舶检验记录本、登轮证、靠泊证、报关单、保证函、港务收费单据,不管它三七二十一,凡是与这三年成品油进口厦门有关的资料,一件不漏,照单全收。
面对堆积如山的资料,10多个同志开始了艰难的搜索。
经过反复对比、推理、组装,结果出来了,苦战数日的办案人员兴奋异常:从外代、外运、商检尚存的资料证实,147条油船闯关走私是可靠的,数量是可信的,走私的事实得到确认。
对比发现,成品油的委托鉴定人为东方公司马金森。市中燃的18船次成品油的商检是由东方公司所做。海监局的记录还表明,过驳申请人也是东方公司。东方公司、市中燃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们和赖昌星又是什么关系?走私“指标”由赖昌星定
1999年9月上旬,全面调查东方公司和市中燃的工作迅速展开。
调查人员事先得知东方公司人去楼空,公司总经理曹星海和保税部经理马金森均已潜逃。还好,公司的副总经理赵晓辉被控制了起来。此人老奸巨猾,不予配合,推说不清楚具体业务,只有找到曹星海才能说清情况。这并没有难倒办案人员,他们把突破的重点放在了不满30岁的公司报关员连惠山身上。
连惠山面对办案人员几乎没做任何抵抗。他很快就交代出远华公司的联络人是侯小虎,这边由东方公司副经理马金森负责。1996年7~8月,东方公司副经理马金森要求连惠山填具进口成品油的保卸函,向同安海关提出先将成品油卸入厦门市石油公司保税仓库,有关手续待补。其间共凭保卸函卸油几十次,约150万吨,后来凭东方公司手册报关进口的只有20多万吨,其余130多万吨成品油的保卸函交侯小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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